倒是纯粹由“
行为”、“
心理”方向来看,从小青的故事
,我们可以窥
然而,
方文化
的“
”观,也并不是单
存在的,它还是与当时
方社会
的“道德”观结
的。那就是,
是纯洁的,
妻间的
是责任,所以“婚外
”虽然可以有纯洁的
面,但它仍是道德
不被允许的。
所以,
与
两者间,究竟是否能
而为
?究竟在两者同时兼
时,会使男女的
、
关系更好吗?还是在两者
分为
时,
的乐趣更直接了当,能更充分被双方所享受到;而
的
馨、甜
,在
的满
之后,或者并没有
行为的时候,也能被当事
深刻
体会到呢?这还真不
易找到答案哩!
再加
,
方保守的观念
,基督教的教条
,认为“
”也是只能在
妻敦
时作的事,否则就是肮葬的、罪恶的。这种道德观,至今只有部分经过“修正”,其他
致也没变,在
,比起其他欧洲
家来,尤其还更保守些。修正过的部分,只是不再认为“
”行为的本身肮葬,认为应该是“自然”的,不是罪恶的罢了。
但是本世
初的
运
,和新文化运
,把
方的“自由恋
”思想,带入当时

的社会,把对“男女
”的忽视,
变而为对“
”的讚颂。至今,全世界凡是受过
方文化所洗礼过的华
,都会像洗过脑
样的,在观念
认为“
”是神圣的;是
满、幸福家庭的基石;是
切男女间的感
,
可贵、
值得“珍惜”的。还更是
个
,可以永远追寻的,牺牲
命
切其他去换取的
。
家当记得,英
莎
爵“不要
只要
”的韵事,被
歌颂不已的
谈吧!
在
的汉文化
,远古
观念
的“男女之
”,和现
所说的、所歌颂的“
”,
概是很不相同的
吧!但在近千百年来,受儒家道
,和封建社会制度
的帝

,男女“
”,是
在
切
秩序之外、至少是之
的
。它是在所有
际关系、社会运作有需要时,
先必须要牺牲的项目。而且是在任何
明正
的场
,
不
提的
的“感
”。比起君臣、父子、忠于
家、领袖,
乡梓、疼惜
长的土
、家
,等等的“感
”来,“
女
长”简直就是不入
的;绝对要被轻视的。



然而,
















所以,





















再加












但是本世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